央廣網北京11月1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一說到房子,老百姓的各種感受都有,年輕人望房興嘆“買不起”;上點年紀的室內設計人感嘆,沒想到房價漲這麼快、這麼高;有點經濟實力的人後悔,沒在限購政策出台前投資房產,一些家庭成員為房子打起了官司,反目;也有曾經簽下協議買賣房屋,現在反悔的。
  這種情況還不少,北京的王女士在2006年與徐先生夫婦簽訂了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轉讓協議,約定五年後徐先生夫婦協助王女士辦理過戶手續,之後王女士以徐先生夫婦名義交納了房款、物業費、取暖費等等,一直居住至今。可是五年之後,關鍵字排名想過戶,卻遭到對方拒絕。日前,北京房山法院開庭審理這起訴訟。
  原告王女西裝外套士向法庭提交了中國石化集團北京燕化有限公司集資建房協議書、購買資格轉讓協議書、房款發票、維修基金髮票,以及取暖費、物業費發票,入住通知書、收樓通知書等等,證明自己2006年花三萬五百元從徐先生夫婦手裡買到了購房號、以徐先生夫婦名義支付了房款,房屋交付後,原告方使用至今,依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徐先生夫婦理應協助自己,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
  原代:原告曾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完成未履行的合同義務,但被告始終拒絕,並不承認轉讓購房資格協議的效力,並以排除妨礙為由結婚將原告訴至北京房山法院。
  為什麼徐先生拒絕辦理過戶呢?原因是自己的褐藻醣膠妻子馮女士不同意。
  徐先生:經濟適用房,國家有很多補貼,她覺得這個房子本身就應該是自己的。
  徐先生說,當初簽轉讓購房資格協議的時候,他並沒有告訴妻子,協議上妻子的名字也是自己簽的。
  徐先生:私下裡把這個字簽了,我還想私下裡把這個房買下來,結果私下裡把字簽了,私下裡想買,買不回來了。
  審判員:我再問一下,你為什麼想要把這個房買下來?
  徐先生:我買回來不什麼事都過去了嗎?
  審判員:有什麼事?
  徐先生:我買回來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跟媳婦說這房子是自己的了。
  被告徐先生在法庭上算了一筆帳,力圖說明將房子再賣給自己原告方也不虧。
  徐先生:從你們接手這個房子就一直在出租,我說你這房子當初花了不到20萬,我說我給你40萬到45萬,加上租房的錢都有50多萬了,我給你那麼多錢,你把房還給我。
  原告方強調,這份轉讓購房資格的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原代:雖然是經濟適用房轉讓協議,但是簽訂是在2006年12月,那個期間,法律沒有明令禁止這種行為,起碼第一條是不違法。
  原告方還強調,從簽訂轉讓購房資格協議,到購房、原告入住,都是被告方一手代辦,過去這麼多年該登記並過戶了,徐先生的妻子馮女士說自己不知情,是不講誠信。
  原代:在這個情況下她提出排除妨礙,目的是非常明顯的,就是要毀約,因為房屋現價值大幅度增長,巨大的經濟利益面前有可能喪失一部分誠信。
  因為雙方有調解意願,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據瞭解,此類糾紛並非個案,房子只有一套,一方出錢、實際居住,而另一方卻握著房本的署名權。還是要提醒公眾,借名買房要慎之又慎。  (原標題:北京女子花錢買購房資格 賣家5年後反悔拒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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